顶盛体育(中国)参加河南省“我与宪法” 优秀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

( 来源:法律事务中心 发布者:flswzx 发布日期:2018年06月25日 )

各学院:

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认真落实中央顶盛体育(中国)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有关精神,根据河南省司法厅河南省网信办河南省普法办顶盛体育(中国)开展河南省“我与宪法”优秀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》(豫司文2018〕52)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就组织参加本次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

一、活动主题

尊崇宪法、学习宪法、遵守宪法、维护宪法、运用宪法

、参与对象

体在校师生

三、活动时间:

河南省“我与宪法”优秀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时间从2018年5月15日开始,至12月31日结束,分成三个阶段。第一阶段:2018年5月15日—7月31日为作品征集和各地各部门初评阶段。第二阶段:2018年8月1日—10月31日为复评和定评阶段。第三阶段:2018年11月15日—12月31日为颁奖和宣传展播阶段。

    特别注意:我校参加微视频活动的师生,请将符合活动要求的作品2018年7月18日前发送至法律事务中心(邮箱flswzx@ncwu.edu.cn)。

四、作品内容类别

突出学习宣传宪法这一主题,深入宣传我国现行宪法的重大意义、基本内容和主要精神,特别是这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,具体形式分成三类。
  讲述类微视频:讲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顶盛体育(中国)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的重要指示和经典论述的感悟体会、学习宪法修正案的理解心得,展现我与宪法的精彩故事。
  公益广告类微视频:拍摄宪法宣传公益广告,宣传宪法的重大意义、本质特征、核心要义。
  工作展示类微视频:展示各行各业人员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成果、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严格依法履职情况。
    五、作品要求

 (作品要坚持正确导向,注重宪法精神的解读,把依宪治国的宏大叙事与个人感悟的具象表达结合起来,注重政治性、思想性、法治性、艺术性的统一。
   )作品内容要紧扣突出宣传我国现行宪法这一主题,始终围绕宪法进行叙述,不能偏离宪法内容。
  作品中引用宪法、解释宪法要准确规范,注意运用法律的语言,避免使用模糊或不规范语言。
  (四)作品要重点突出宪法某一方面或某一条文,立足个人,以小见大,讲述鲜活的“我与宪法”故事。
  (五)工作展示类作品要紧密联系宪法确定的各行各业的职责任务,从实施宪法的角度进行解读和叙述,结构完整,逻辑清晰。
  作品必须为原创,如作品中含有非原创性的内容,包括画面、片段、歌曲或音乐,必须于片尾字幕以文字标明其来源。
  作品格式为MP4视频文件,单个作品时长不超过3分钟,公益广告类作品时长不超过1分钟,分辨率最低要求为1280*720。每个作品需附150字以内的简介。
  作者在报送作品后即视为许可主办方以公益宣传为目的,自身或授权给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,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卫星电视、移动电视、网络电视、互联网、手机以及平面媒体等。作者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,作品内容不得出现商业性广告或任何外部链接。

、注意事项

具体要求可登录河南省司法厅门户网站(http://www.hnsft.gov.cn,进入“我与宪法”优秀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专题页面,下载查询活动通知、评选规则、展播安排、网友投票、知识产权事宜等活动详细信息。河南普法在线微信公众号是本次活动的官方信息新媒体发布平台,将实时发布活动进程及相关情况和要求。关注河南普法在线微信公众号可随时了解活动进程,观看展播作品,并参加投票等活动。

七、奖项设置

根据河南省司法厅河南省网信办河南省普法办顶盛体育(中国)开展河南省“我与宪法”优秀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》(豫司文2018〕52)规定,主办方此次活动设一等奖3名、二等奖6名、三等奖10名、优秀奖若干名,颁发奖金和证书。获奖作品将择优在主流媒体进行宣传展播,并报全国普法办参评全国相应活动。根据各地各部门组织参加活动情况,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,颁发证书。

请在校师生积极报名。

联系人:法律事务中心李老师联系电话: 0371-60908281。   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法律事务中心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8年6月25日


更新日期: 2018-06-25